一、 在外获奖
1、学生所有在外获奖的名字和获奖名称,大队部登记并收复印件。
2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生照片,展示在展板上进行表扬。
3、星期一朝会上发小奖品。
4、采集获奖时的照片:孩子的笑脸,获奖时的喜悦等。
5、多次在外获奖被评为“校园之星”。
二、 校内获奖
1、每周全校评1—2名“本周校园之星”: 一周之内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
(1)
由班主任申报并写明推荐理由
(2)
大队部发奖状以表鼓励
(3)
交一张5寸的照片
(4)
一个年级每周评一个“本周之星”,每月表现突出的再评每月之星
2、半期时进行学科知识竞赛,参赛对象:四、五、六年级。根据抓优情况评一、二、三等奖。获奖姓名以红榜的形式公示出来。
3、上半期期末,总评“文明之星”:行为习惯文明的学生。“礼仪之星”:见到老师主动问好,随时随地讲普通话。“体育之星”:爱运动,身体素质好。“卫生之星”:佩带领巾、校牌干净、爱劳动的学生。全校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。下半期,进行“六.一”表彰,评“校优秀队员”“新三好”“特长奖”“才艺之星”“小小明星”“小小书画家”等。获奖情况在学校展示。
4、根据单项活动情况如:科技实践活动、美术活动等结束时评优秀奖。
三、 获上级表彰
1、获“区三好”“区优干”等荣誉称号的学生,个人简介、主要事迹有8K的纸粘贴出来。
2、在上级获奖的作品,将通过展示平台:板报、美术、科技架展示出来。